图书馆接收赠书管理办法
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诚挚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料,为确保捐赠工作的规范、有效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捐赠的文献资源需满足的条件: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;
2.赠书者对所捐赠的文献资料具有拥有权、处置权;
3.捐赠的文献资源原则上需为正式出版物;酌情接收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;具有国内销售或发行许可的数字资源,并能保证在现有技术设备或校园网环境下使用;
4.本馆缺藏(含网络版)的期刊,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的期刊。
二、入藏文献资源的处理方法:
凡被我馆接收并入藏的文献资源,我馆即拥有其所有权。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,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柜,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室珍藏,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。
三、下列文献资源不予入藏: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2.内容低下,宣扬封建迷信,言论、观点、立场反动的图书;
3.破损严重且不成套图书。
4.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
5.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四、不予入藏图书的处理方法
图书馆对不予入藏的图书拥有处置权,处理办法为:
1.转赠。具有参考价值的书刊,转赠其他单位或转送本校师生;
2.交换。具有参考价值的书刊,可与兄弟院校图书馆协商进行交换;
3.淘汰。盗版及残旧书刊,直接淘汰作废纸处理;
4.销毁。内容淫秽、反动书刊,直接销毁。
联系部门:图书馆编目部
联系电话:0838-2514184
邮寄地址: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2段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
邮编:618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