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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捐赠
2020/12/22 10:43  点击:[]

图书馆接收赠书管理办法

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诚挚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料,为确保捐赠工作的规范、有效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捐赠的文献资源需满足的条件:
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;

2.赠书者对所捐赠的文献资料具有拥有权、处置权;

3.捐赠的文献资源原则上需为正式出版物;酌情接收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;具有国内销售或发行许可的数字资源,并能保证在现有技术设备或校园网环境下使用;

4.本馆缺藏(含网络版)的期刊,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的期刊。

二、入藏文献资源的处理方法:

凡被我馆接收并入藏的文献资源,我馆即拥有其所有权。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,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柜,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室珍藏,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。

三、下列文献资源不予入藏:
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。

2.内容低下,宣扬封建迷信,言论、观点、立场反动的图书;

3.破损严重且不成套图书。

4.内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孤本或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

5.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
四、不予入藏图书的处理方法

图书馆对不予入藏的图书拥有处置权,处理办法为:

1.转赠。具有参考价值的书刊,转赠其他单位或转送本校师生;

2.交换。具有参考价值的书刊,可与兄弟院校图书馆协商进行交换;

3.淘汰。盗版及残旧书刊,直接淘汰作废纸处理;

4.销毁。内容淫秽、反动书刊,直接销毁。


联系部门:图书馆编目部

联系电话:0838-2514184

邮寄地址: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232号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图书馆

邮编:618000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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